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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0号
为促进汽车消费,支持汽车产业发展,现就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二、本公告所称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
三、本公告所称单车价格,以车辆购置税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准。
四、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五、乘用车排量、座位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电子信息或者进口机动车《车辆电子信息单》电子信息所载的排量、额定载客(人)数确定。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5月31日
车辆购置税、车船税、船舶吨税
这三个税种时常让人傻傻认不清
不急,今天就带各位小主来认认
这“车、船”三胞胎,
大家准备好了吗?
↓↓↓
01
一、征税对象及范围
车辆购置税
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的一种税,由税务部门征收。
车船税
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的一种税,由税务部门征收。
船舶吨税
指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的船舶的一种税,由海关征收。
02
03
计税依据及应纳税额
01车辆购置税:
【计税依据】
1.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2.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3.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4.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10%
02车船税:
【计税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中年基准税额执行。
应纳税额=(年基准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计税单位×年基准税额
03船舶吨税:
船舶吨税,按照船舶净吨位和吨税执照期限征收。
【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为船舶净吨位,是指由船籍国(地区)政府签发或者授权签发的船舶吨位证明书上标明的净吨位。
应纳税额=船舶净吨位×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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