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商注册
会计代理财务管理规范的企业,无论是采购商品或服务,都是要求取得发票的,还会进一步要求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通常会强调取得“专票”的好处,能降低公司采购成本。
之所以有这样的规定,一是对会计而言,有票才能记账;二是专票有“进项税”,可用于抵扣。
对于一般纳税人,应缴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
有进项税,才可以少缴增值税。
因此,财务有这样的要求,当然没错。
同时,由于这样的规定,也会给人产生一个错觉:取得专票是必需的,进项税越多越好。
真的是这样吗?
未必!
有些情况,进项税并不总是越多越好。
首先让我们来思考一下:
“进项税”是什么?
1)增值税是价外税。
你采购支付的钱,无论你们是如何谈价的,都会被认定包括“价”和“税”两部分。比如,你向一般纳税人供应商A采购商品支付了113元,增值税税率为13%,则“价”是100元,“税”是13元。这个13元,就是你的“进项税”。
2)你的进项税,就是上游的销项税。
你取得进项税越多,上游的销项税就越多;你取得进项税,是希望自己少缴增值税,相反,上游需要缴纳的增值税则越多。
因此,进项税其实是你花钱从上游那里买来的“特殊商品”。
上述113元采购商品的例子,你是花了13元买了13元的“进项税”,采购成本则为100元。
现在假设另一家供应商B是小规模纳税人,只能提供普通发票,但其价格只需要99元(小于100元),对你而言99元全部为成本,而没有“进项税”,那上面13元的进项税就不经济了。
根据现有政策,小规模纳税人也是可以开专票的,若税率为3%。此时B的报价为103元,我们已经知道,其中进项税是3元,成本为100元。此时,你向A采购和向B采购,相比进项税少了10元,而成本是相同的。也就是说,这两种采购方案,无论是采购成本还是增值税税负,是没有区别的。
通过上述不同采购方案的比较,我们就能发现,既然进项税是花钱买来的,其实你更需要关注的不是“税”(进项税),而是“价”(成本)。
下面我们进一步分析,
“进项税”有什么用?
你买了进项税这个“特殊资产”,其用途主要是两个:“抵”或“退”。
“抵”,就是前面的那个公式:应缴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
从这个公式我们不难看出,“抵”的前提是有“销项税”。
问题来了,如果销售滞后(时间性),公司就没有“销项税”或者有但远比进项税少,多出的进项税暂时没有被“抵”用。这时,进项税只会占用公司资金,相当于公司的“库存”。显然这不是好事。
进项税不能及时“抵”扣导致占用公司资金。
进一步,如果销售不足(永久性),则进项税会长期无法被“抵”用。这时,“进项税”其实是成本或费用,也就是说“税”转变为了“价”。
进项税不能完全“抵”扣导致增加公司经营成本。
另有一种情况是简易计税。
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也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是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这是一般纳税人的可选择政策。如果你选择了简易计税,那么进项税是不能用于抵扣的,相应,你买进的“进项税”全部变成了公司的成本或费用。
进项税不能“抵”扣导致增加公司经营成本。
进项税的用途,除了“抵”还有“退”。
“退”适用出口业务·,即出口退税。
“退”的问题在于,如果进项税不能全部“退”回,多出的部分则需要转入成本,“税”又变成了“价”。很显然,对于出口业务,不能“退”的进项税其实是成本。
进项税不能完全“退”回导致增加公司经营成本。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归结为:
以下三类情况
进项税不是越多越好:
1、为了取得进项税,导致采购成本(价)增加;
对策:采购更应关注“价”而不是“税”。
2、进项税长时间没能抵退导致占用资金;
对策:做好采购计划,以销定采。
3、进项税不能实现抵退,实际是成本或费用。
对策:做好增值税预算,采购时适时放弃进项税作谈价筹码,降低采购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