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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高收入者的个税风险管理,​警惕这五种涉税行为!
首页 > 会计代理 > 代理记账 发布时间:2023-01-06

高收入群体的税收管理,一直是国家在共同富裕要求下着力推进的税收征管改革点,也是各位老板企业家们的重点关注的敏感话题。

继12月14日国务院在《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中明确提出合理调节高收入后,上海市政府紧随其后,响应国家相关政策要求。

在最新发布的《上海市激发重点群体活力 带动城乡居民增收实施方案》中表示,要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风险管理,探索建立“一人式”自然人涉税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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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gnuo
huiji

加强对高收入者

个人所得税的风险管理

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了修订后的《上海市激发重点群体活力 带动城乡居民增收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自2022年12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13日。


其中,企业作为重要的市场主体,《方案》中也对企业做了各种规范和引导,长财咨询整理了以下重点:

1.加强劳动用工监管


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体系,规范招用工制度。严格执行《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进一步强化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完善企业欠薪保障金垫付工作机制,加大对恶意欠薪行为的惩处力度,依法规范劳动用工。

2.加大降本减负力度


贯彻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全面实施国家各项减税措施。贯彻落实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各项减负政策措施,切实降低市场主体缴费负担。

3.加强对财产性收入的法治保障


加强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和透明度建设。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加大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相关中介机构的执业检查。

继续引导上市公司通过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强化市场长期投资理念,对有能力但长期不分红的公司加强监管约束,对不分红、少分红、违规减持、内部交易的行为依法严查严办。

4.合理调节财产性收入


做好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工作,落实个人所得税相关优惠政策。根据国家要求,积极优化个人所得税征管体制,完善社会配套措施,建立健全个人涉税信息共享机制。

不断完善对资本、财产类所得的税收管理制度,平衡劳动所得与资本所得税负水平

5.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以重点项目、重点人群、重点行业、重点政策为抓手,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风险管理。探索建立“一人式”自然人涉税数据库积极参与国家层面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工作。

6.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


在确保信息安全和规范利用的前提下,多渠道、多层级归集居民和非居民个人的收入、财产等相关信息,利用上海市公共数据管理门户平台,收集和汇总全市居民收入相关统计指标数据,形成本市居民个人收入信息系统的部分数据源。

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依托各部门和单位相关数据资源,进一步优化本市居民收入分配统计监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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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gn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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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频频加强
对高收入者的风险管理

高收入群体的税收征管问题为什么频频搅动我们的神经?

一方面,在“共同富裕”的时代主题下,税收调节是重要的调整收入分配的手段。另一方面,高净值、高收入人群的税务合规屡屡爆出风险问题。一些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均指向了高收入群体和相关行业的税收监管乱象。

虽然业内专家和相关从业者都认为加强对高收入、高净值人士的税收征管是合理的,不过对于“双高人士”的界定一直是莫衷一是。

从市场普遍认知来看,很多机构在进行境内高净值人群调研时,可能会将“可投资”资产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作为高净值人群的划分门槛,或者借鉴国际经验,将可投资资产为100万美元以上的人群视为高净值人群。

从这个认知出发,“双高人士”主要集中在私营企业、大中型企业股东及董事、明星网红主播等。从一些已曝光的股东股权转让、明星主播偷税漏税案件来看,部分人群由于股权激励、高额片酬等原因,年收入上千万并不难。

值得一提的是,“调节高收入、高净值人群”,并不是强行用行政手段把富人的合法利益分给穷人,也不是所有的高收入都要加大力度来调节,我们国家的调节力度主要还是放在“过高收入”上

  • 第一种是违法收入比如通过走私、犯罪等获得的高收入,这些属于打击对象;

  • 第二种是违规收入比如某公司为了降低成本,不给职工缴纳社保,省下的钱就变成利润收入了,这种也要打击;

  • 第三种是虽然合法合规但不合理的比如某公司高管,所有个人消费都挂靠在公司名下,房、车、吃喝拉撒睡全放在公司里花,自己的收入却省下了,那这种收入就属于不合理的;

  • 第四种,就是合法合规也合理的收入国家会鼓励这类人,比如民营企业家,多去投资项目,在创造财富后,能够在分配上照顾到更多的职工和个人,这样的投资和项目,国家会多多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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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gn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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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高群体”

警惕这五种涉税行为

以数治税时代,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手段不断升级,税务机关能够实时取得纳税人全方位的涉税信息并开展风险分析筛查。

然而当前社会大多数高收入、高净值群体,对于自身的个人税收风险往往缺乏有效的管理,将自身置于偷税漏税的危局之中。

以下这五种涉税行为有风险,尽早规避:

1.股权转让不申报、虚假申报


高收入人群股权转让是国家税务总局提出要重点聚焦的领域。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如果发生个人股权转让行为,转让者应就其股权转让所得,按“财产转让所得”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并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在股权转让时,转让者不进行纳税申报或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逃避缴纳税款,将面临受到税务行政处理处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后果。

2.签订阴阳合同隐匿收入


范冰冰、郑爽偷税事件使“阴阳合同”偷税的行为被公众所熟知。采用“阴阳合同”掩饰真实交易金额,将部分收入隐藏,从而逃避缴纳税款。

但实际上,由于银税等多部门信息共享,税务部门可以轻松掌握企业和个人的银行账户流水信息。

3.转变收入性质逃避纳税


根据胡润研究院对高净值家庭的统计,其中有65%的高净值人士是企业主,20%是企业高管人员。高收入群体大多数都拥有利用个人企业转变收入性质以达到逃税目的的便利。

  • 一是将个人收入转为公司收入。将个人费用充作公司费用,并且长期不进行利润分配,以此逃避缴纳个税;

  • 二是转变个人所得应税项目。劳务报酬最高级税率要高于经营所得最高税率,将个人劳务报酬转为个体工商户收入可以降低其收入的适用税率,达到减少纳税的目的;

  • 三是将收入以职工福利形式取得。企业给予高层或投资者购房补贴、交通补贴、商业保险等隐性福利以规避工资薪金或股息红利等的个人所得税缴纳。

4.用个人独资企业、关联交易造假


高收入人群在税收洼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后,通过关联交易将原企业利润进行转移至个人独资企业,以此逃避缴纳企业所得税和股东分红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自2021年1月起,已有多地取消了个人独资企业的核定征收政策,改为查账征收,并严查关联交易偷税。

5.财产混同产生的财富风险增加


企业发展过程中,部分高净值人群往往忽略了个人财富与企业经营所得之间的隔离问题。

长期将公私财产混同,将个人资产注资进公司,导致个人财富暴露在企业经营风险中。或者将公司盈利随意转换为个人财产,造成经营界限不明引发涉税风险加大。

-结语-

精诺结语:总的来说,双高人士要发挥自身的税务合规主观能动性,既要关注个人财富的增长性,也要关注其安全性,不断建立个人财富安全“防火墙”,积极进行税务合规,规避相关涉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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