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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关注】公司不还钱,可以问股东要吗?
首页 > 工商注册 > 公司注册 发布时间:2023-03-01
公司对外欠的钱偿还不了,能不能要求股东偿还?
一般情况下,公司不还钱,不能问股东要。公司欠的钱还不起,资不抵债,可以申请破产。
《公司法》第一章第3条规定: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虽然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独立、股东有限责任”原则,将公司的债务与股东隔离开来。但在某些情形下,该原则将被打破,公司的债权人可要求公司的股东承担清偿责任。这四种除外的情况如下:

1. 股东没有出资,股东要在他认缴的出资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责任;

2. 股东抽逃出资,有证据证明股东抽逃出资的,除了承担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外,还要在他认缴的出资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责任;

3. 股东利用有限责任恶意逃避公司债务,比如拿10万元成立一个母公司,再由母公司投资设立认缴1000万、1亿的公司子公司,拿一个亿的公司去背债,这时股东就需要对子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 股东与公司间的财务混淆,无法分清往来款项用途,这时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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