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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不得在税前扣除的项目有哪些?
首页 > 工商注册 > 公司注册 发布时间:2023-04-27
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不得在税前扣除的项目有哪些?
《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第十五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个人所得税税款;
(二)税收滞纳金;
(三)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四)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
(五)赞助支出;
(六)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
(七)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八)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准扣除的支出。
第三十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代其从业人员或者他人负担的税款,不得税前扣除。
第二十一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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